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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监管新政或将微调

 
2017-09-05所属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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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家层面的态度看,跨境电商依然是国家支持和鼓励的行业。只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新政还需要去企业深度调研,在与企业的磨合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一些调整,比如企业反映较多的正面清单问题。

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新政实施一月有余,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影响远超市场预期,一些中小企业更是用“生死存亡时刻”来形容目前的艰难处境。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相关部门拟对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新政作出调整,新的调整意见正在部委之间会签,有望于近期发布。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出台必然要有一个适应期。从目前的实施情况看,跨境电商短期内还难以满足一般贸易的监管要求,政策跟随市场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尤其是对企业设立执行缓冲期很有必要。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也要调整自身的供应链模式和商品结构,以适应新变化,培育竞争新优势。

保税区备货模式备受冲击

4月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此,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行邮税税率也同步调整。此后,相关部门先后公布了两张进口清单,分别把含1142个税则号的商品和151个税则号的商品纳入清单。按照新政,只有清单上的商品可以以跨境电商的方式来进口,其他一律不允许。

然而新政刚刚实施一个多月,就有跨境电商企业反映,因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资质、单据证明,导致一些商品无法进口,或将面临无货可卖的尴尬状况。据统计,新政实施仅一周,郑州、深圳、宁波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实施前下降70%、61%和62%。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新政对保税区备货模式的跨境电商企业影响最直接也最大。

电商专家、亿邦动力网CEO郑敏也对国际商报记者直言,政策制定者对正面清单的片面性以及跨境电商所采用的“市场采购方式”,难以提供一般贸易厂家采购所提供的厂家证明文件等实际困难考虑不足,导致“制度高地”没有建立起来,对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模式短期内影响较大。尽管海关总署4月18日发出了《关于执行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补救措施,但对资本和企业信心的短期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企业呼吁设立缓冲期

有专家表示,新政推行的“税收+正面清单+通关单”管理模式背后隐藏的是对一般贸易的管理。但从新政实施的情况看,基于互联网的跨境电商难以满足一般贸易的监管要求。企业希望设立政策执行缓冲期的呼声很大。

莫岱青认为,从国家层面的态度看,跨境电商依然是国家支持和鼓励的行业。只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新政还需要去企业深度调研,在与企业的磨合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一些调整,比如企业反映较多的正面清单问题。

李慧龙也表示,政府部门在积极探索制定合理的政策,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跨境电商在发端时就在争议和探索中发展,所以新政出台不会是一个最终结果,所有政策将会随着行业和市场的变化而作出调整。

据了解,5月5日~7日,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在内的多部门主管领导,对跨境电商新政实施一月来的效果及影响进行了密集调研,并听取了多个跨境电商企业的情况。根据媒体的报道,相关部门拟对新政进行调整,调整意见拟暂缓一年实施新政所涉及的具体监管措施,除保留税率调整外,其他按照试点原有方式执行。“政府建立适应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新政策、新制度是大趋势,能感觉到政策制定者在试错中优化前进。我们应该对跨境电商后续发展表示乐观。”郑敏强调。

莫岱青建议,在政策调整的同时,跨境电商企业也应该调整自己的供应链模式和商品结构,以适应新政的变化,培育竞争新优势。(来源 国际商报 作者: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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